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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有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均可在官方发布的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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